关于开展2025年在职教职工健康体检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10-14浏览次数:10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保障教职工身体健康,增强教职工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意识,体现院党委对教职工的关怀,根据学校体检方案,经学院研究决定,2025年在职教职工健康体检采取教职工个人自主选择的方式。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体检人员

全院在职教职工。

二、体检标准

男女教职工均为700/人。

三、体检机构

教职工可自主选择到大连市任意一家三甲医院、瓦房店中心医院、瓦房店第三医院、瓦房店妇婴医院或有体检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。

四、体检方式

1.教职工可在学院通知的体检时段任意时间进行体检。采取个人预约、自行体检、自取报告的体检方式。

2.为确保获得优质服务,院工会协调瓦房店市3家三级医院、大连市1家三甲医院和1家私立体检机构,为我院在职教职工制定了专属体检套餐项目(附件1)。

3.教职工可选择体检项目内的套餐进行体检。除院工会协调的体检机构外,教职工可自行选择到大连市其他三甲医院或有体检资质的体检机构,在学院限定的标准额度内自选项目体检。

五、体检时间

(一)起始时间

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体检。预约、体检前注意事项等见《体检须知》(附件2)

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:工作日体检,周末休息(请提前微信预约)。

大连美兆综合医院有限公司:20251019日(周日),大连美兆综合医院有限公司安排专车接送,发车时间另行通知。自行体检时间:周一至周六体检,周日休息(请提前微信预约)。

瓦房店中心医院:工作日体检,周末休息。

瓦房店第三医院:工作日、周末均可体检。

瓦房店妇婴医院:工作日体检,周末休息。

(二)截止时间

20251123日。

六、报销方式

1.教职工个人在体检中心前台根据所选项目先行支付(非医保卡结账),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据,并加盖相应的发票专用章或收据专用章,名头为个人姓名,票面或印章有“体检”或“检查”字样。选择到医院体检的教职工需到医院的体检中心进行体检,在医院门诊或急诊检查的费用不予报销。

2.体检只允许选择一家医院进行,只开具一张发票或收据,每人限报700元。低于700元按实际金额报销,超标部分不予报销。

3.各单位(部门)统一收取审核票据信息及支付凭证,填写“体检费报销统计表”(见附件3),票据背面须有体检教职工本人签字,统计表须有各单位(部门)党政负责人签字,送院工会二次审核报销。报销费用打至教职工个人建设银行储蓄卡账户。

七、注意事项

为保证体检效果,请参加体检的教职工仔细阅读、明确知悉自己所选机构的套餐内容,并在体检时明确告知体检中心前台,避免因体检项目不明产生纠纷。

联系人:姜霞

  电话:8566311315898117171

 

附件1:体检套餐.rar

附件2:体检须知.rar

附件3:体检费报销统计表.xls

 

 

工会

           20251013